在香港获取文件的公证与加签

在香港,用于海外的文件认证流程主要取决于目的地国家。作为1961年《海牙加签公约》的成员,香港的文件若用于其他公约成员国,仅需进行加签(Apostille)。但对于非成员国,则需通过更复杂的领事认证(Consular Legalisation)程序。在这两种情况下,公证通常是第一步。
这些方式——公证、公约加签及领事认证——用于验证官方和公司文件的真实性,使其能在国际上得到承认。企业和个人可能在以下情况需要认证文件:如开设海外银行账户、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OFE)、或与海外注册运营的公司签署协议。
公证、加签和领事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在香港,文件的公证、加签或认证之间的区别如下:
公证(Notarisation)
- 只有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可以为文件办理公证。他们可通过证明文件为真实副本、认证签名,或证明/见证个人身份来完成公证。
- 根据具体需求,公证律师可能会签发公证证明书。
- 公证律师可为原始文件制作经认证的副本。
- 公证律师可见证文件的签署。
- 在大多数情况下,香港公证律师的公证已足够。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OFE),则可能需要中国公证员的公证。
加签(Apostille)
- 专门用于认证公共文件,以确保其在外国具有法律效力并可被接受。
- 若文件将用于《海牙公约》成员国,加签通常已足够;若非成员国,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领事认证。
- 加签只能由香港高等法院签发。
- 并非所有文件都适用于加签程序。
- 可加签的文件包括带有签署人真实签名的公共文件,以及由公证律师或香港誓章署专员签署的文件。
领事认证(Legalisation)
- 文件必须先经过公证或加签,才能进行领事认证。
- 通常,仅当文件用于非《海牙公约》成员国时,才需要进行领事认证。
- 领事认证只能由相关外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我需要办理公证、加签还是领事认证?
在决定是否需要对文件进行公证、加签或领事认证之前,您需要向将提交文件的相关机构确认。不同机构可能有各自的具体要求,必须加以确认。
如需协助在香港办理文件公证、加签或领事认证,请联系 3E Accoun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