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香港设立的选项有哪些?
子公司vs分公司vs代表处
香港长期位居全球开放自由市场经济体的前列,在过去 26 年中有 25 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香港营商环境优越,具有低企业税率,并且没有资本利得税、销售税、红利与利息的预扣税,这使其成为全球投资者的理想目的地。
对于希望在香港设立业务据点的外国投资者来说,有三种主要的设立公司形式:代表处、子公司或分公司。适合的架构取决于企业目标的性质与规模。中小型企业通常选择代表处或子公司,因其灵活性和易于管理的特点;而大型企业更倾向于设立分公司,以支持更广泛的业务运营,并与全球总部协同整合。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基本条件
外国人在香港成立公司需满足若干基本条件,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以下是主要前提条件:
1. 选择独一无二的公司名称
创业者需选择一个独特的公司名称,不能与香港现有注册实体相同或过于相似。建议查阅《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确保名称符合命名规定。
2. 最低股本
香港并无法定最低股本要求,但每家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股东,持有至少一股普通股。股本可使用任何主要货币计价,不限于港币(HKD)。
3. 委任董事
香港公司至少需委任一名董事,该董事必须为年满18岁的自然人,可为任何国籍,无需居住在香港。同一人可同时担任董事及股东。私人公司需至少一名董事,公众公司则需最少两名自然人董事。
4. 委任公司秘书
所有香港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若为自然人,公司秘书必须通常居住在香港;若为法人实体,其注册办事处或主要营业地点必须位于香港。公司秘书负责确保公司符合法律与合规义务。外资公司需委任一名香港本地居民作为公司代表。
5.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公司注册必须提供本地注册地址。地址须为实体地址(不接受邮政信箱),用于接收官方通讯与法律文件。注册地址必须在公司注册申请中明确列明。
子公司 vs 分公司 vs 代表处:
在香港注册分公司
外国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其中一个选项是设立分公司。您将获得法律注册资格,但该业务将被视为外国实体,因为它是外国母公司的延伸。分公司并不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意味着母公司需对所有债务和责任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必须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
分公司通常需要遵守与其他香港公司相同的税务和法律义务,同时也需符合香港的持续合规要求。如要在香港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公司名称需经批准
- 须有一名本地居民担任授权代表
- 在香港设有实际营业地点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基本要求
外国人在香港成立公司需满足若干关键条件,以确保符合本地法规。以下是主要的注册前提条件:
1. 选择独一无二的公司名称
企业主必须选择一个独特的公司名称,不能与香港现有注册实体相同或过于相似。建议查阅《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指引》以确保拟用名称符合命名规范。
2. 最低股本要求
香港没有法定最低股本要求,但每家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位股东,持有至少一股普通股。股本可使用任何主要货币计价,并不限于港币(HKD)。
3. 委任董事
香港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该董事需为年满18岁的自然人,且可为任何国籍,无需居住在香港。董事与股东可为同一人。私人公司只需一名董事,公众公司则需最少两名自然人董事。
4. 委任公司秘书
每家香港公司都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若为自然人,需通常居住在香港;若为法人,其注册办事处或主要营业地点必须位于香港。公司秘书在确保公司符合法规和法律义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外资公司需指定一名香港居民担任本地代表。
5. 注册办事处地址
公司注册必须提供一个在香港的本地注册地址。该地址必须为实际地址(不接受邮政信箱),并将用于接收官方通信及法律文件。注册地址需在公司注册申请中明确列明。
子公司 vs 分公司 vs 代表处:
将获得法律注册资格,但该业务将被视为外国实体,因为它是外国母公司的延伸。分公司不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意味着外国母公司需对所产生的任何债务和责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企业必须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
分公司通常需遵守与其他香港公司相同的税务与法律义务,并须符合香港的持续合规要求。如欲在香港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公司名称须获得批准。
- 必须有一名本地居民担任授权代表。
- 必须在香港设有实际营业地点。
在香港注册子公司
另一种在香港注册外国公司的方式是通过设立子公司。对于希望拥有100%外资所有权的投资者来说,子公司是最常见且最受欢迎的结构之一。公司需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为投资者带来了诸多优势,尤其是在税务优惠方面。子公司被视为独立于外国母公司的法律实体;因此,子公司将被视为香港本地居民公司。您将有资格享受香港本地公司的所有税收豁免与优惠。
在香港注册子公司,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香港注册代表处
外国人士若考虑在香港设立公司,可先设立代表处,以便了解当地市场、提升品牌曝光度,并深入了解香港的商业环境。此举有助于判断是否有必要正式设立办公室,同时通过代表处这一商业架构,体验在香港开展业务的运作模式。
香港的代表处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业务,也不被视为具有法律地位的实体。这意味着代表处无法签署合同、参与贸易活动、代表公司签订协议或签发发票和信函。代表处的业务活动将限于市场推广与联络活动、协调与组织母公司的相关事务以及进行市场调研。
由于代表处不具法律地位,其一切责任将由母公司承担。代表处不设注册资本或合规要求。唯一的要求是向香港税务局注册,并取得商业登记证。
外国公司结构类型 |
子公司 |
分公司 |
代表处 |
实体名称 | 无需与母公司名称相同 | 必须与母公司名称相同 | 必须与母公司名称相同 |
允许的业务活动 | 可开展所有商业活动 | 必须与母公司业务相同 | 仅限于推广、联络、市场营销、调研等非营利活动 |
适用对象 | 适用于希望在香港拓展业务的本地或外国公司 | 适用于希望在香港拓展业务的外国公司 | 适用于希望在香港设立临时机构以进行调研和作为联络点的外国公司 |
缺点 | 需持续履行合规义务,如财务报表、审计、股东大会等 | 需持续履行合规义务,如财务报表、审计等 | 为临时机构,不能产生收入 |
所有权 | 可为100%外资或本地持有 | 由母公司100%持有 | 无所有权 |
是否为独立法律实体 | 是 | 否 | 否 |
成员人数限制 | 是,最多50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最低设立要求 | 至少一位股东,可为个人或法人(允许100%本地或外资) | 必须有一名香港居民担任授权代表 | 必须指派一位经理或首席代表,由母公司总部派驻 |
有限责任 | 是 | 否,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 否,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
是否需要审计账户 | 需要 | 不需要(视情况而定) | 不需要 |
是否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申报 | 需要 | 需要 | 不适用 |
税务待遇 | 按香港本地注册公司纳税 | 按香港本地注册公司纳税 | 不适用 |
成员/合伙人去世后业务是否终止 | 不会。股份可永久持有 | 不会 | 不适用 |
正常注册时间 | 1 至 2 天 | 约 10 天 | 1 至 2 天 |
银行账户 | 可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 | 可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 | 可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 |
员工聘用 | 聘请本地或外籍员工均无限制 | 聘请本地或外籍员工均无限制 | 首席代表必须由母公司指派的员工担任 |
本地人士要求 | 设立公司时须任命一名香港本地公司秘书 | 设立分公司时须有一名香港居民担任授权代表 | 须由母公司总部派驻一名经理或首席代表 |
应选择哪种外国公司业务结构?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主要取决于您的业务目标。
如果您的目标是从事盈利性活动,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是更合适的路径。然而,如果您希望在全面进驻香港市场前先进行探索,设立代表处是一个合适且低风险的选择,可用于了解商业环境,但不从事实际营运。
在这几种选项中,大多数外国投资者更倾向于设立子公司。外国个人可以拥有并经营一家子公司,无需聘请本地居民担任相关职位。子公司通常也更容易在香港开设公司银行账户,因此成为外国企业家的热门和实用选择。